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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文子曰 “听讼 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 !”无情者不得尽

2022-11-30 11:27:56 发布 浏览 525 次

原 文

子曰 :“听讼 ,吾犹人也 ,必也使无讼乎 !”无情者不得尽其辞 。大畏民志 ,此谓知本 。

译 文

孔子说:“审理案件,我和别人的想法差不多,重要的是让人们没有诉讼案发生。”使那些隐瞒实情的人不敢编造谎话来控告别人,要使他们畏惧人民的舆论,不敢争讼,这才是懂得根本。

解 读

教化是本,治理是末

这一章是通过阐述如何解决争讼来说明“本末”的问题,孔子认为最好是没有诉讼,听讼为末,无讼为本。儒家主张当权者应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,以身作则,感化人民,这样民心敬服,诉讼也就自然会少了。东汉王符说:“不务治民事,而务治民心……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。务厚其情而明其义。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,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。夫若此者,非法律之所使也,非威刑之所强也,此乃教化之所致。”儒家认为,审案的关键和目的不在于如何解决争讼本身,而在于如何能使得类似的案子不再发生。和审理案件一样,中国古代医学也主张“但愿世间人无病,何愁架上药生尘”,认为卖药不过是末节,只有增强体质,使人不再生病才是根本解决之道。同样,听讼为末,无讼为本,首先重视教化的作用,使人心向善,不再争讼。从这点出发,《大学》主张修身为本,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都只是末节。但这种以德化民,使他们自己感化向善,不致诉讼,即使有人偶尔涉讼,也会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不敢编造谎言。但儒家这种听讼为末、明德为本的观点只是一种美好愿望,实际上是不可能的。但这种强调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”,凡事都要抓住根本的做法对我们现在来说仍然具有启发意义。

读史致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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